2007年6月12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两人争赌债 法院判没收
沈妙军

  近日,舟山市定海区法院对借赌资不还的徐某作出民事制裁:收缴赌资1万元,上缴国库;同时驳回夏某要求徐某归还1万元的诉讼请求。
    去年9月21日,徐某向夏某借赌资1万元。夏某几经催讨无果后,便持借条将徐某告上了法庭。双方当庭几经争执,对借款用于赌博的事实均予以承认。赌博系法律所禁止的行为,不受法律保护。故法院对夏某、徐某分别作出了上述判决和制裁。